注冊資本也稱為正字本,是企業製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要求的出資額或加入的資本金總額,由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以下企業向小編說明對公司注冊資本的誤解。請閱讀。
1、工商局不收注冊費。(過去1000萬注冊資本需要支付8000元注冊手續費)
但是稅務局征稅!要按照注冊資本的五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代辦
現在,計算注冊資本1000萬韓元。向稅務局繳納5000韓元。
不要認為實際稅務局不收費,事實上,當你要注銷的時候,稅務局要求你開出國稅證明,你不補充這筆錢,稅務局就不會開出國稅證明。
當然,也不要太小。所謂的“一元公司”更具理論性。
2.注冊資本索賠製度,找100代辦年,100年後實收就可以了吧?
法律實際上沒有明確的禁止條款。法律上,支付期限也不受股東年齡的限製,股東可以變更。就像愚公移山,子孫,前股東可以將股份轉讓給後股東一樣。那麽,索賠義務當然也將成為後期最新股東。
但是,過於長的索賠期超過股東的自然勞動年齡,給人對包公司的感覺。代辦注冊資本索賠期限越長越不好。
什麽?別人看不到付款期限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披露係統在上麵也一目了然,索賠室也全部哦。
3、不誠實的付款不抽樣嗎?所以注冊本大寫也沒關係嗎?
在索賠期間,未繳納金隻是不檢查實際繳納內容,並不意味著不被追繳。
如果不是對實際付款進行直接現場檢查,現場檢查的概率與是否實際付款無關。相反,注冊本越大,重點監視就越可能,出診檢查頻率越高。
4、高支付資金要冒更大的法律風險!
申報不是不繳納,創業初期可以暫時暫緩,拘捕令沒有改變股東以自己繳納的出資額負責的相關規定。例如,在企業經營的過程中,要以經營不善的方式申請破產清算。
公司清算後,仍有100萬個不能償還的債務,如果公司登記資金為50萬個,股東的償還限度隻需償還50萬韓元。
如果公司的注冊資金為100萬美元,就要償還100萬韓元。在注冊資金不足的情況下,股東自己承擔的能力不足,就會陷入不必要的困境。
一句:擔當多少才能做多少事業,根據公司的事業情況和個人的風險能力,選擇合理的注冊資本,可以結合自己的情況,更好地幫助公司的成長。什麽都別說,成人的世界,任何選擇都有代價。